为扎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武定县抓好“十个一”工作,以主动作为姿态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一是成立一个工作机构。成立了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长、分管农林水和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县长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人员均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细化了职责;二是准备一个汇报材料。由环保局起草,政府办统稿,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材料;三是落实一个整改方案。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意见问题,制定出台了《武定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列出了14个整改落实类问题和2个关注加强类问题,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并逐一加以整改;四是及时充实环境监测监察编制和人员。为环境监测站增加5个编制,监察大队增加3个编制,并为监测站补充了6名人员,现监测监察人员编制达20人,实有人员14人,切实解决环境监测监察人员紧缺这一瓶颈问题;五是督办一批环评审批项目。围绕县级100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环评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重点在建项目全部办理环评审批,没有未批先建项目;六是锁定一批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监督监测。针对一些社会关注、环境敏感的工业企业,实施动态监督监测,加强监测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七是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进行查处,2016年办理违法案件2件,2017年办理违法案件6件,2018年至5月底办理违法案件7件;八是组织一次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醒谈话和法律知识培训。6月5日举办一期企业负责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会,对《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进行培训,同时对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行提醒谈话;九是开展一次边际协作交流。与周边县开展环境保护边际协作交流会,共同研究部署、共同防治、共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十是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台账资料。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台账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调阅材料台账。
通过开展“十个一”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全局一盘棋、事事有人抓、人人有分工的工作格局,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