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定县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进一步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根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被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0年,荣获“第一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荣誉称号。
各族青少年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
夯实政治基础,把牢民族团结“风向标”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格局。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民族工作责任制,并将其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政绩考核重要内容。
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力量。目前,全县共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2526名,占干部职工总数的44.23%,县、乡、村共有专兼职民族工作人员265名。
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
夯实物质基础,注入民族团结“新动能”
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全县GDP从2017年的70.9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140.92亿元,与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总量共同迈上百亿元台阶。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核自2017年以来,连续3年获财政部奖补资金各500万元。
基础设施实现新提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8亿元,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制村公路全部硬化,并荣获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20项,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率达省级考核标准。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3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3个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生物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
“四好农村路”联通城乡发展
夯实思想基础,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工作合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内容,用好县委党校、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等平台,开展“浸润式”教育。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组建民族团结进步志愿者宣传队和296支民族民间文艺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发放宣传材料,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示范引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积极推动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县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1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1个。
“一乡一节一品”民族节庆活动
夯实文化基础,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
弘扬优秀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充分发挥4个民族文化研究学会作用,积极研究、整理、弘扬、传承民族文化。目前,共有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2人。举办节庆活动,搭建沟通文化桥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活动为载体,举办火把节、花山节、泼水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以及“一乡一节一品”民族节庆活动,有效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强化公共服务,构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规划建设多民族共居安置点36个、社区2个,搬迁安置各族群众10654人。在安置社区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儿童托管中心、扶贫车间等,鼓励各民族联合创业、守望相助。
彝族文化宣讲现场
夯实社会基础,织密民族团结“法治网”
全面加强法治宣传,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载体,以“法律6+N进”为抓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为抓手,将民族事务纳入涵盖1个县级网、11个乡(镇)级网、136个村(社区)级网、1574个村民小组的县、乡、村、组四级网格体系。2022年,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居全省第一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县11个乡(镇)136个村(社区)成立调解委员会,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