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中央、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
政府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均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政府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三、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解读等。要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门户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鼓励各个部门、各站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
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健全解读机制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