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九点公开验证网站(网址:)。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城北片区静城路78号,电话:0878-8711986,传真:0878-8711986,邮编:651600)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形成合力。2020年,县住建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工作有序高效运转。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下属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另外以公示栏、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了我局财务预决算、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主动公开,积极扩大宣传。一是政府网站发布机构职能信息健全、信息准确。县住建局及时发布领导信息,包括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简历;组织机构信息,包括:领导信息、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内设机构信息包括职责、联系电话;机构职责;内设机构。二是突出公示重点,完善重点推进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等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化标准化栏目公开。三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方面,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做到及时公开并加大宣传。四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件,发布机构、发布日期、文号等要素规范,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34件。五是主动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做到信息及时更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脱贫攻坚、营商环境、建筑工程等方面。截至目前,我局主动通过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后台)统计共发布信息约66条,发布按规定操作,信息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正文字体格式统一。
2.做好基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工作要求,根据中央、省州政务公开事项调整文件要求,结合住建局职责职能,制定《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每一项事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编制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3.积极回应处置舆情,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对各类网络舆情,对出现的网络舆情正确面对,及时回应,妥善消除负面影响,办理县委网信办交办的舆情2件,回应政府网站网民反映问题7件。
4.抓好平台建设。一是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20年以来我局共承接38件“12345”政府热线,办件率100%。二是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住建窗口摆放有办事指南,做到内容齐全、标识清楚、管理规范。我局无政务网站及和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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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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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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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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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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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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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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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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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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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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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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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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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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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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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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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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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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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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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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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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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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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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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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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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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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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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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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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信息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广且量大,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三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特别是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完善公开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明确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