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点公开验证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部门涉及公开的相关信息,努力提升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为企业、群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和审批结果依法公开;2.监督性监测结果依法公开;3.环境质量公开;4.单位预决算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5.企业监管信息公开;6.行政处罚事项公开;7.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公开;8.日常工作情况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index.jsp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以社会广泛关注为重点,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同时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公开武定县所在地城镇环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2.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以及主要河流断面等重点流域水质信息。
3.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受理、审查、审批等有关信息。
4.公开环境统计公报,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
5.公开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
6.全面公开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合计办件110件,完成政务服务环保窗口办理便民服务事项81件,录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事项29件。实行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企业申报系统环保专网审批29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四十一号)规定,取消建设项目登记表行政审批,从2017年1月1日起,改为网上备案,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备案项目52个。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转办建议1件,我局已按相关要求及时回复代表,并在政府网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未涉及政策解读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我局未涉及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11月5日,我局办公室收到申请人赵应学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申请公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中马街4号申请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所在地块新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准文件及相关报批材料。当天,我局将申请人申请事项转相关股室进行核实,并进行了电话回复。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公开平台未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对相应的栏目适时进行信息完善更新。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申请人赵应学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回复不满意,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研究,我局递交了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答复书和《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楚环许准〔2017〕7号)、《楚雄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楚雄州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武定县改造建设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楚环评估意见〔2017〕166号)、《武定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楚雄州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武定县改造建设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复〔2017〕5号)等材料。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武定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同时在政府网站发布。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涉及的项目和内容较多,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需要进一步清理,审批工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网上办事服务还需进一步充实,拓展服务项目,使《公开目录》更加全面和完善。
(三)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确保上级业务政策、信息以及企业的工作动态能及时上报、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三)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十四、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