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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01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九点公开验证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8712404:邮政编码:65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要点分工,制定下发《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公开力度及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组织落实到位。县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苏兴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马红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在武定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条,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地方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1条,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1次,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3件,及时回应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1次。

(二)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建立了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本单位职能、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及各股室岗位职责;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指南和流程、民宗系统重大项目信息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各股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承诺、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四是制定实施细则。本着“规范、方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及公开目录,公开公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及时报告我局2019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统领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着力网上服务、指尖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县民宗局已录入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事项0项,合计3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92项,“追责情形”共计469项。同时,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本单位监管执法机构和人员信息采集。认领完成省、州级下放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15项。积极组织动员21名干部职工及宗教教职人员安装并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并在“办事通”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查询、交医疗保险等业务办理23件。全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6项,开展宗教工作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行政检查12次。审查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项目(少数民族)资格审查表2003份。全局公务员执法证持有率为100%。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打下了基础。

(三)突出重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围绕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及重点工作,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我们都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坚持“三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干部职工应该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相关的文件;二是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实际支出情况;四是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及民宗系统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五是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情况。六是局机关领导干部、各股室职责分工、年度考核、干部任免、职务调整等情况。

(四)探索形式,构筑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一是充分发挥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云南省民族宗教网等网络平台媒体作用,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全面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切实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生保障。2020年,我县提前做好民宗系统项目规划、申报及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全年争取中央和省州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146.68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州级民族机动金及信教地区综合治理项目经费68万元,民贸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82.86万元,民族文化项目经费21万元,重点地区深化治理工作经费1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到县财政后,及时拨付落实到各示范点。先后3次召开项目评审工作会议,对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大新庄等20个民族团结示范村、2个民族文化项目及重点地区深化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评审,并及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省、州民族宗教委安排给武定的所有项目都已开工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实施率、完成率均为100%。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成效明显,推荐上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1名。推荐少数民族代表人士15名,已推荐其中6名作为州民族宗教委2020年慰问对象已上报名单。创建第一批、第二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1个(其中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1个、示范单位29个),州级示范家庭10户。推荐第四批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15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县级创建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74户。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典型案例3个,具有武定特色宣传标语1条。制定出台《武定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武定民族中学示范创建经验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作交流。三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按月报送宗教“一网两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抓好州委、州政府宗教工作督查及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整改,针对查找出的11个方面问题制定31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对标对表抓落实,所有存在问题均已整改销号。在重点地区村组举行文艺演出5场次,深化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代表人士在维护团结稳定方面的关键作用。抓实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抓好结合。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强力推进国旗、国歌等“五进”宗教活动场所覆盖面,已完成“五进”宗教活动场所161所。四是在办公室设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了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2020年我局在领导班子会议及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6次,安排业务人员参加省、州民族宗教委举办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舆情处置等业务培训以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4次。此外,我局还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示了“96128”“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我局全年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投诉。我局还及时回复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涉及我县哈尼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查询件1件。对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及行政审批项目,如: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拆除重建及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等的审批,我局均在时限要求内妥善处理完毕。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项目,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是印发《武定县民族宗教工作简报》信息,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六是建立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值班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问题。七是不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征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开门纳谏,吸收改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基础信息公开还不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二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发布,继续推动局机关各股室完善解读机制,提升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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