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务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九点公开验证网站(网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武定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8715096,传真:0878-871509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编:6516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民政局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县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内部成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二是不断加大对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有学相结合、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基本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提高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套措施情况。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民政局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设置了本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兼职机构和人员。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它股室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信息内容,同时为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根据对文件的认真审查和归类,在九点公开验证网站发布信息149条。
(一)通过各种会议形式公开。我们坚持每周五一次全局干部职工例会,每月一次局班子会,不定期股室长会议,通过会议形式及时公布民政业务重大事项,并及时下发有关文件通知。
(二)借助媒体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涉及养老政策、社会救助政策、殡葬改革政策、婚育家庭、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慈善救助政策、拟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公示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回答了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三)采取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我们在大厅设立了县民政局机构职能及党组成员、股室长分工职责信息公示栏及工作业务流程内容的公开栏,对群众需要了解的民政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都通过公开栏上墙,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加强、优化信息公开宣传,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精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