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41号)、《九点公开验证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8〕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时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股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在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18条。2018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规范程序。针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实行“领导先签批,后公开的原则”。根据《武定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登记表》,内容包括标题、文号、公开方式、拟登载网站及专栏、信息载体形式、拟公开时间、经办人意见、部门初审意见、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审核意见、主管领导审批意见等。我局坚持以下工作程序:由信息股采集收录信息,信息管理员编辑,股长审核修改,分管领导再次审核修改,领导同意发布后再由信息管理员发布信息。
(二)分类公开。对于各股室提供的信息,根据首页、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务专题进行分类,在根据通知公告、部门动态、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信息、等子项目认真审核,及时公开。
(三)重视质量。在及时公开的基础上,高度注重公开实效,力争从根本上公开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做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高质量公开。
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面临形势及存在问题
随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全县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