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办事公开内容包括:各类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
三、对外公开的内容
1.我局及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联系地址及电话;
2.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项目;
4.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应该公开事项。
四、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
4.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办事公开的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公布对外公开内容;
2.通过武定县政府信息网站或其他公开渠道进行公开;
3.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
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