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武定县公安局综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九点公开验证网站(网址:)。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元武路199号,电话:0878-8711459,传真:0878-8711459,邮编:651600)。
一、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加大公开力度及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武定县公安局围绕广大群众想要知晓的各类办事流程、所需条件等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办理行政许可依据及条件、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围绕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8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291条,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3条,部门预决算情况6条,行政执法方面4条,其它类3条;全年政务新媒体微信公共号上发布信息1146条,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新《条例》及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武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明示救济渠道、标明便于区分的编号等。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归档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截至目前,武定县公安局暂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严格落实《九点公开验证办公室转发省州关于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文件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8号)要求,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紧紧围绕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加强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市场化改革、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施“1133”发展战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等,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不断增进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知晓、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施政水平。全年共发布转载政策解读0条,其中县级解读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平台,及时发布公安部、省公安厅重要政策、重大活动、便民信息,及时解答公众疑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研判处置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切实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2023年,全年武定县公安局共办理楚雄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应群众诉求和投诉188件次,回复率、办结率达100%,无超时反馈,无超时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调整充实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任务分解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新《条例》及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武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有效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合法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4682 |
行政强制 |
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2.05【其中:居民二代身份证行政性收费28.81万(直交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行政性收费8.82万(直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证照行政性收费174.4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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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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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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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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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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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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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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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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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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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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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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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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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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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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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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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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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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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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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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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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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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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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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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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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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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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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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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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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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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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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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由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目前我局仍存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群众留言回复、在线咨询、民意征集板块的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提高发布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二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优化各种载体,扩大公开信息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能公开的最大限度公开;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