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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结

日期:2020年05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由武定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抽调县卫健局政策法规股杨云安、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宣传股股长普加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股长胡文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股贝玉青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阶段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2019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查基本情况

对全县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受理结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5878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577件,行政处罚案件1301件。

二、评查方式及过程

(一)统一评查标准。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下发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我局下发了《武定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楚雄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及《楚雄州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

(二)实行自查与综合评查、抽查相结合。为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顺利开展,明确评查机构和评查人员,对全县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装订归档,并对照《工作方案》和评查标准对案卷开展评查、自查工作。

(三)坚持实事求是,评查结合的原则。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形式、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事项进行评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并及时向执法部门反馈评查情况。

三、通过案卷评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政执法重视不够。个别单位的行政执法案件缺少基本的调查取证材料,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有的将本部门的文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有的部门对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不够重视,有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报送行政执法结果。

(二)证据收集种类相对单一。偏重采用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对证明力较强的现场照片、现场证人证言等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取证少,证据间缺乏相互印证,形不成有效的证据链。

(三)案件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如:案卷中询问笔录的制作针对性不强、格式不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告知不清楚;办案程序方面,在时间顺序上存在矛盾,有些处罚时间在前,审批时间在后。

(四)在案卷归档上有待加强。一些部门未能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未能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归。

(五)有些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评查发现,有的现场勘验笔录制作不规范,地点、方位不准确;部分现场记录不完整、不具体,缺少当事人基本情况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填写不严肃,字迹潦草、日期颠倒、页码不符、简化法律条文名称、有错别字及笔误等情况。

四、针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分析并加以整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要吃透、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水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严格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四)总结经验,规范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经验,推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武定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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