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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01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武定县信访局按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九点公开验证网站(网址:)。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中山路1号,电话:0878-6034206,传真:0878-6034988,邮编:65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信访局按照《九点公开验证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大局,明确了分管领导,设有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牵头,全员充分参与”的工作氛围。一年来,县信访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7条,在九点公开验证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在“武定信访”微信公众号(已关停)上发布157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信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20年,县信访局围绕《九点公开验证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坚持依法公开、普遍公开、真实准确、及时效能和方便群众等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上传信息实行校对审核制,由信息负责人认真校对、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根据网站建设栏目分类要求,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要政策文件20个工作日内上传发布,确保发布信息格式规范、栏目准确、发布及时。

(四)加强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外,同时做好网上行政权力透明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二是在各个敏感节点建立起舆情处置回应制度,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有关人员和事件时及时进行处置。县信访局充分运用网络、公告栏等途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传递速度,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认真做好信访接访、领导信箱、网民留言县级领导接访等工作。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对不同渠道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批示,交由相关乡镇、部门专人承办,限时办结,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和监督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及时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解读相关文件,创新解读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丰富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年内提供信访工作知识12条,解读有关政策和网友关心的问题,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武定县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信息分类、统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改进措施,下一阶段,县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强股室信息处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分类、统计方面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信息公开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信访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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