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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县文化和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档案、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机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部署、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及预算的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票据的审核、收集汇总及报账工作;负责系统人员工资调标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工资、年度考核管理等工作;办理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本系统基层工作计划、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基层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878—8712851、0878-8728775

(二)文化股。拟定文化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各单位和农村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县图书馆、县文化馆、武定县文化艺术团和全县业余文艺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联系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及乡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文化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878—8712851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股。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文化馆、县文物管理所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保护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0878—8712851

(四)旅游股。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开拓、培育、完善和发展旅游市场;负责编制全县旅游市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旅游产品开发、包装和旅游路线设计,培育旅游精品;负责智慧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878—8712851

(五)行业和市场管理股。调查研究全县社会文化发展趋势,拟定全县社会文化发展规划;负责对文化类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设立审查;负责行政许可事项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旅游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旅游定点单位及评定工作,负责旅行社审核、申报、年检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旅游住宿(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等方面的等级质量评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旅游饭店(星级)、旅行社的推荐、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特色餐饮名店,特色农家乐申报初评工作;负责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全县导游、解说员审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调研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涉外事务,负责全县旅游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办公电话:0878—8715249

(六)产业发展股。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新兴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项目规划编制工作;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立项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项目的储备、申报、实施、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实施,检查监督项目落实情况;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实施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路线的规划和乡村旅游、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旅游扶贫工作。

办公电话:0878—871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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