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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

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

(一)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综合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县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产(商)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商)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商)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办理国家、省、州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局授权和委托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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