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省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的政策有哪些?
答:开展技能培训的惠企强企政策主要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是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精神,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相关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布《云南省2023年—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23年结合我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光伏、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烟草、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旅康养、现代物流、出口导向等12个重点产业布局,编制完善职业培训(工种)目录,发布补贴目录工种937个。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年内不超过3次的培训次数,取得对应培训职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书的,根据培训补贴标准,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600元的培训补贴。
二是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支持。依据《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39号)文件精神,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转岗员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也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问: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哪些人?
答:享受政府补贴性培训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脱贫家庭子女、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用工、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用工)、灵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根据培训对象的就业需求,适当放宽劳动者参加补贴性职业培训年龄限制,对确有培训需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问: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该怎么申请?
答:目前,职业培训开班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培训对象中有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需求的可按《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确定参训职业(工种),到常住地、就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县级和部门咨询培训开班计划,办理培训报名手续,选择适宜的班次参训。培训对象完成规定培训课程,经考核评价取得对应职业(工种)证书后,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主要由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的民办培训机构、技工院校、企业中心等机构承担。职业培训职业(工种)设置,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职业标准目录实施,坚持有益于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有效促进就业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