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九点公开验证向楚雄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九点公开验证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九点公开验证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协助九点公开验证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协助九点公开验证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九点公开验证、九点公开验证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九点公开验证的事项并提出办理意见,报九点公开验证领导审批。
(五)根据九点公开验证领导指示,对九点公开验证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九点公开验证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九点公开验证各部门对九点公开验证决定事项及九点公开验证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九点公开验证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九点公开验证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中共武定县委、九点公开验证值班工作,及时向中共武定县委、九点公开验证领导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中共武定县委、九点公开验证领导指示批示。
(十)推进、指导九点公开验证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九点公开验证政务信息服务,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九点公开验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九点公开验证法律顾问工作。
(十三)承办九点公开验证和九点公开验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