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 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楚雄州频道信息公开专栏(http://yunnan.chinatax.gov.cn)及九点公开验证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税务局狮山镇香水路办公区,邮编:651600,电话:0878-8712674、传真:0878-883835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武定县税务局强化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县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和征管股、纳服股共同开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通过绩效管理来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在实处。在干部职工中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和新《保密法》的学习和培训,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和推进。
武定县税务局通过九点公开验证网站、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告知牌不定期发布和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涉税事项等政府信息,认真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武定税务《税收专报》等工作信息交换和公开力度,让各界和纳税人知晓税务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纳税辅导、纳税评估、税务告知、税务约谈、送政策上门和税收宣传等形式面对面地开展税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规定设置每月一次局长接待日,认真倾听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纳服股设置专人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时对纳税人答疑解惑,并设置管理台账,限时办结、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办公室已按规定设置舆情监控岗,明确专人负责舆情日常工作,密切关注和及时研判涉税涉费舆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宣传解读,发现误读等不实言论时主动解疑释惑,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全年我局共主动对外公开政府信息77条,通过武定看点微信公众号发布税收相关公告4次,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使用区块链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电子发票有关事项的通告》、《云南区块链商户平台操作手册》《云南区块链消费者操作手册》等内容;向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
二是充分利用九点公开验证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税收工作方面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办税服务厅、办公场所、办事窗口以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等方式公开办税指南和税收政策,对税收政策变动调整情况、税务处罚等事项及时全面公开。办税厅前台一窗通办,合理引导纳税人通过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关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公众号、下载一部手机办税费APP和自助办税终端方便快捷地了解掌握最新的涉税事宜及税收政策。结合2020年税收工作重点和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把城乡两险征收政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区块链发票开具指南编印成小册子或宣传单,通过税收宣传月、民族传统节日、宪法宣传日、纳税服务等方式无偿提供给纳税人。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税收情况通报会、纳税人培训会、纳税人大走访、领导干部到办税厅坐班等方式全方位公开税收政策。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和公开税收法律法规、税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及时处理和答复上级转办的纳税服务事项。
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业务的重要举措,将办税事项指南在办税服务厅的大屏幕进行对外滚动播放,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办税厅各项制度,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制度,加强办税服务厅现场管理和舆情管控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办理顺畅、有序、高效;持续通过企信通云MAS平台、电信闪电名片功能、税企微信群、QQ群、电话走访、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辅导无死角、全覆盖。各部门齐心协力、合力推进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截至12月31日电话走访14364户,实地走访4799户,发送短信、微信11482户、发放《致纳税人一封信》4799份,利用电信公司闪电名片功能为50部电话设置满意度调查短信。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向社会公布涉税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由县局纪检组负责抓好监督落实。同时任命专职监察员、聘请特邀监察员,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反馈。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要求及相应处理情况,没有收到行政许可审批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六是坚持税收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要求,提升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满意度、增进税收和谐度。全年无依申请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按照审查程序和责任认真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并公开,未发生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而违规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及纳税服务咨询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5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131 |
行政强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部门协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落实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等。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力度。二是要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调研分析,定期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及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