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其他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抓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形成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二是党组学习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实施,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于两次,每次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组织下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开展法治讲座1次,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进行,严格落实《中共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制度》和《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制度》,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四是强化履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复议事项。
(二)推进法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聘请1名律师为法律顾问,3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我县退役军人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同时,我局采取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对我局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法律审核,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法性论证工作,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内容合理合法。2022年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1份,并按程序报请印发执行。
(三)紧抓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堂、在岗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11个乡镇(街)以及136个村(居)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营造崇军氛围。三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截至10月底,我局主动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8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信息42条。四是积极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线上答题活动和云南普法APP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竞答活动,组织了4次学法用法知识测试,营造机关良好的学法氛围,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了学法效果,确保做到依法行政。五是组织安排1批次共5人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
(四)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依法落实相
关政策。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依法及时履行各项优抚措施。全力做好困难帮扶工作,今年全县1-10月共下拨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2294人1510万元;完成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结算“一站式”服务5906人128 65万元,临时生活困难救助6人2.1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102.51万元,利用“春节”“八一”走访慰问5915人,发放慰问金 89.28 万元。接收到三等功喜报12人,优秀士官(义务兵)59人,发放奖励金3.85万元。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力度,制定出台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投入中央、省补助资金100万元,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提质改造,全面提升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迁移2名散葬烈士遗骸到烈士陵园安葬。二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涉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建立每月15日、30日局领导坐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访的制度。至今向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发出预警通知1件,接受各类政策咨询1012批次,办理中央第十巡视组信访转办1件、部级红色预警1件,化解部级交办重复信访治理1件,省级转办2件,楚雄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件、退役军人事务部“13712”信访工作调度平台3件,二十大期间我县涉军信访整体平稳,未出现涉军信访事项。实现初信初访答复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全面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按照省、州工作部署,全面深化“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现退役士兵返乡后的报到、落户、社保、组织关系接转等事项“一站式”的办理,今年完成80名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实现“数据多跑路、退役士兵少跑腿”的目标。实施互联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此外,我局对28项行政权力事项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办事流程,完成了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五)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把科级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列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上半年,局主要领导深入挂包村委会开展普法知识专题讲座1次。
(六)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我局积极参与县普法局牵头举行的三月法治宣传月、三月综治月、4.15安全生产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到白路古黑村委会进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的普法活动。到县人民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开展送法进军营进警营活动,为驻武官兵普及社会法律法规知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人民群众掌握、遵守、运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对普法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仍需进一步创新。四是有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不高,对局里面安排的学法科目完成得不好,知识测试照搬照抄,自学能力不足。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论,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探索创新普法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推进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线下活动和线上“多媒体+”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五进活动,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军人家属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广泛形成拥军、爱国、守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春节、“八一”慰问等重要节日,将普法工作纳入活动议程,让普法更贴民心、接地气。
(二)优化行政决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持续推进《武定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做好“伤残等级评定”“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两个主项所需要的证明事项。推行好“不见面审批”和“一网通办”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树牢“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理念,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教育管理、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促进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针对个别人员业务知识不精、相关法律法规不熟的情况,以专题培训、学考为抓手,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强化矛盾化解,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贯彻“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矛盾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退役军人的信任和支持,让退役军人的尊崇感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