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九点公开验证关于将武定烈士陵园确认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批复》(武政复〔2022〕48号)要求,现将武定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予以公布如下。
一、设施名称
武定县烈士陵园
二、设施地址
武定县狮山镇陵园路30号
三、保护级别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管理单位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保护范围
东至安武公路、南至大树脚石桩、西至烈士陵园后石桩、北至玄金山庙房脚石桩。(详见附件)
六、保护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确保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