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继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武定县高桥镇高桥办事处老街一队,不动产权证号为武集用(1105183)字第1105183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证号为武集用(1105183)字第1105183号的不动产权作作废声明。如有异议,请于声明发布之日起至新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补办前向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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