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武定县贯彻落实省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5月8日
武定县贯彻落实省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县冲刺完成“十四五”规划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三年上台阶”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确保全县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大力发展资源经济。立足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结合省州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武定县发展壮大资源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力争资源领域重点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0%以上,持续推动资源产业化、规模化、集群化。着力推进绿色钛、绿色能源和制造业、高原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全县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重点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等。结合新一轮找矿行动,加大钛、铁、铜、砂岩等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快国钛金属年产16万吨钛渣生产线扩建项目、鑫玮钒钛新材料年综合循环利用20万吨含钒废渣项目等,打造全省知名钛原料基地。积极推进富民至武定天然气管道支线建设,在推广普及民用天然气上取得突破。(牵头单位: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围绕壮大“1+9+1”主导产业,持续推进壮鸡、生猪、蔬菜、中药材、花卉等优势主导产业建设。县级要加大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农发行武定县支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驻武金融机构开发创新产品,支持设施化发展。探索“政、银、保、担、企”有机协作模式,强化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放联动,合理提升融资效能。盘清可用于设施农业发展用地存量,明确可以用于设施农业发展的土地范围,做好设施农业规划,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有效保障各类主体发展设施农业用地,做好设施农业项目的跟踪服务指导。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拓展林下经济发展空间,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单位利用国家储备林40%以内贷款资金实施林下经济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新入驻园区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贸易、销售、金融、物流、咨询、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企业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和租金、水费、网费一定比例的减免扶持,培育壮大服务业经营主体。对年内新引进且到位投资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贸易、销售、金融、物流、咨询、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入库标准,申报省州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在企业缴纳税费的基础上县级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武定县发展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培育数字经济规模以上企业2户以上。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普惠性“上云用数赋能”行动,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鼓励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物流、家政等领域智能化升级,启动“数智武定”项目建设。落实好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15条,持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积极争创省级智慧商圈、智慧商店试点,争取培育销售额千万元的电商龙头企业3户以上。(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实施园区建设和园区经济攻坚年行动,聚焦园区“一主两辅”产业定位,稳妥推进政企分离、管运分开的“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司”运作模式改革。大力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智能化改造和“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力争年内新增园区规上工业企业2户、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智慧、低碳、绿美园区。根据项目产业生命周期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供地方式,提高土地供应与使用效率。对于长期停产而又发展无望、厂房可再利用的企业,推行“成本+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价格协议收回模式,实现企业利益和盘活闲置厂房“双赢”。鼓励“拿地即开工”“标准地”出让,鼓励“工业上楼”等模式,支持园区多层厂房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打造“一楼一业”集群产业发展模式,确保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分别达35%、30%以上。树牢“亩产论英雄”“度电产值”“度电增加值”理念,建立健全综合评价机制,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抓好优电优用工作,提升园区发展质效,力争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0%、主营业务收入占比50%以上。(牵头单位: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争取省级支持攻克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扶持资金,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等科技研发平台投入,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争取省、州财政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州级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省州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科技型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结对合作等加大差异化信贷支持。制定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新材料、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升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申报省州给予10万元奖补的基础上,在企业缴纳税费的基础上县级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打通专利转化运用关键堵点,推动专利产业化。(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提高能源及其他要素保障能力。有序推进“风光水储充一体化”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建设,支持在农村地区、工业生产和交通等领域推进多场景应用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抢抓新能源发展窗口期,积极争取万德二期光伏、清河风电场等新能源项目纳入省级2024年新能源建设项目清单。结合国家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在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上实现突破助力乡村振兴。全流程做好重大项目用地、林地、环评、施工许可等要素审批工作,确保各类项目资金下达即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水务局等;责任单位:楚雄武定供电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结合电力供需形势、系统峰谷特性、新能源消纳、经济运行情况等因素,执行好动态调整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进一步做好电网代理购电,优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代理购电清算制度。加强非电网直供电收费政策宣传,持续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收费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不合理加价行为。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楚雄武定供电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二、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
(九)高质量做好项目谋划推动。聚焦加快发展“三大经济”及全产业链打造“1+5+N”产业体系,围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等重点工作,以及县城地下管网、教育、进城务工住房保障、医疗、养老五大需求方向,高质量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争取一批项目纳入2024年度省州重大项目清单,实施县级100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倍增专项行动,坚持按季度集中开工一批项目和组织项目现场观摩,抓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领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即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力争全年争取各类资金占全州的比例达10%以上,支持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补齐经济社会薄弱领域短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水利、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职业教育、新基建等领域项目。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的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领域,积极储备申报一批项目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前期经费的基础上,县级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加快志黑水库、“引猛济狮”引水连通、新建中型灌区、西和移民幼儿园、公共实训基地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禄金片区一期核心区标准化厂房、己衣万德田心通三级公路、大板桥水库、县城排水防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批在建项目建设,力争猛果河河道治理、水城河河道治理、沙拉河河道治理、菜园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县职业高级中学、“一水两污”等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十一)积极扩大民间投资。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5条措施,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新机制,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定期梳理形成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3张清单,明确支持政策,为民间投资提供便利,力争民间投资增长11%以上。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确保民间投资的占比达70%以上。支持在高原特色农业、新型基础设施、地下管廊、垃圾污水处理、养老、文旅等领域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项目。探索对民间投资项目分栋、分项、分部进行预验收,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个别检测耗时较长的验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探索联合验收模式,持续推进“交房即交证”,压缩竣工验收。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修复全程网办,实现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民营企业“应修尽修”。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范围并符合兴办职业教育投资条件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认定合格的民间投资产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认定合格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全力抓好产业投资。将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在纳入省、州重点项目清单中,县级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对工业企业实施零增地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新增用地新建生产基地、引进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施上下游产业项目等扩大投资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可享受招商引资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对年内建设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生产线或加工生产线扩建,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并达产的企业,申报省州给予农业、林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给予投资总额5%补助的政策支持,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抓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抓住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机遇,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7大重点领域,落实“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优质产品供给”5大行动,结合武定实际,指导和支持钛渣冶炼、矿山采选、绿色食品加工、老旧小区改造、“一水两污”设施、城市公交、新能源充电站(桩)、农机具更新、医疗设备购置、职业学校、演艺设备、新基建等领域设备更新,加大力度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以旧换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财政贴息、融资、奖补资金支持,不折不扣落实税收、金融、用地、环评等政策,全面推动家电和汽车下乡活动促以旧换新,力争武定国钛金属、云南鑫玮钒钛公司、朱家坝采选厂、兴裕公司、云味坊公司、医院设备更新、新能源充电桩(站)、公交车和客运班车更新等一批项目和企业获得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招商引资落地。强化一盘棋招商思维,统筹引导25个招商团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特色优势进行错位招商,持续在提升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上下功夫,确保招商项目能落地、快落地。及时跟踪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投资动向,统筹谋划、有序开展招商推介与接洽。建立“大招商”工作格局,打造“投资武定”品牌,完善产业链图谱和在建项目、在谈项目、拟招企业清单,招引更多500强、行业龙头、链主及配套企业,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签约5亿元以上项目17个、10亿元以上项目6个,落地5亿元以上项目2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确保引进州外固定资产投资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和省外到位资金增长20%以上。(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激发消费潜力
(十五)持续提振文旅消费。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和人均旅游消费倍增计划,支持罗婺彝寨、明惠路·喜市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对新创建餐饮美食街区且限额以上餐饮企业不少于3户的,对其承办机构或企业申报州级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绿色饭店(三叶以上)认证的企业,申报州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实施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引导更多游客到武定参加大型演出、体育赛事、展会活动,加快恢复批零住餐、文旅等接触型消费,在旅游“流量”向“留量”转换上寻求突破。深入推进旅游发展“六项行动”“十大工程”,加强特色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打造更多近悦远来的“好场景”“好夜景”“好风景”,提振文旅消费。对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功后申报省州以奖代补50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功后申报省州以奖代补20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申报省州每个以奖代补3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后达标的五星级饭店,申报省州每个奖励20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建提升达标的四星级饭店,申报省州每个奖励100万元;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申报省州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加大培育新型消费。组织县内商贸企业积极参与2024年度省州系列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不断挖掘释放消费潜力,鼓励消费者“游在武定、吃在武定、买在武定、住在武定”。以创建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为重点,加快推进商业步行街、便利店、菜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流通设施改造,创建罗婺彝寨、明惠路·喜市餐饮美食街区,促进消费提档升级。鼓励企业参加省内外展会,对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完成参展任务的,给予适当支持。大力发展假日经济、节庆经济、夜间经济,鼓励经营主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拓展夜间消费场景。加快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旅娱乐、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大抓经营主体培育
(十七)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树牢“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说了算”的理念,实施武定县招育并举促进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实现政务、市场、法治、创新、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争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全州第一方阵。着力破解“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用电难”等难点问题,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实现“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工作目标。积极配合免申即享平台建设,实现各类政策精准推送企业、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常态化开展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案例归集、通报和破除工作,对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性壁垒破除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省对县2023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开展供电、供水方面不合理加价行为专项清理整治。全面落实全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鼓励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单个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继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全面落实全省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政策。(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十九)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攻坚年行动,加快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我县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外地迁入我县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相关的奖励资金。持续实施经营主体倍增和“四上企业”升规达限行动,大力开展工贸分离、产销分离、农贸分离,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以上,对新培育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申报省州一次性30万元奖励、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40万元奖励的同时,在企业缴纳税费的基础上每户县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新增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在企业缴纳税费的基础上每户县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每户申报省州补助一次性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县级对年内新增纳统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含大个体),在企业缴纳税费的基础上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内新增纳统的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大个体),在企业缴纳税费的基础上县级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销售额(营业额)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批发、零售业每户申报省州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业每户申报省州级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
(二十)大力开展减税降费。年内按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取消、降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抓好民生领域价格政策执行存在问题整治,不断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一)加大融信服推广使用力度。积极配合省州做好融信服平台专区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经营主体、惠企政策上平台,利用平台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在融信服平台上线和创新适配的金融产品,简化信贷程序,提供差异化支持。鼓励中小微企业依法依规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的方式,在融信服平台自愿填报企业获奖、获得荣誉等无法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接入的信息,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评价,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获得性(率)和便利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武定支局、各驻武金融机构等县级相关部门)
(二十二)提升企业信贷融资质效。认真落实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财政资金申请“一站式”服务,拓宽普惠金融受益面。推广“创指贷”“知识产权融资+”等融资模式,不断满足科创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适宜三农经济的融资服务,探索拓宽抵押物范围,用好“肉牛活体抵押贷”“云花e贷”“彝绣贷”“禽保贷”系列金融产品库,支持肉牛、壮鸡、花卉、彝绣等特色产业,对接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管局武定支局、各驻武金融机构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扩大对外开放力度
(二十三)大力发展开放经济。更加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参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以“滇中一体化”发展、昆楚协同发展为突破口,主动融入昆明,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联系,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加强与上海嘉定、河南焦作、四川省攀枝花和凉山、昆明的合作发展,联动禄劝、禄丰组团发展,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探索建设“飞地园区”“园中园”。推动食用野生菌、果蔬、花卉、壮鸡等高原特色农产品拓展海外市场,带动全县对外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快对外开放通道建设。积极参与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建设,加快昆明至武定至元谋城际铁路、金沙江沿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现代物流发展三年行动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对首次获得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申报省州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州支持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省州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新建并验收合格的大型批发市场,申报省州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支持外资外贸加快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外经贸发展项目和促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和境外各类专业展会,推动外贸企业保订单、拓市场。推进商务与税务等部门的联动,加大RCEP政策解读和运用业务培训,指导企业调结构保市场做大外贸规模。发挥绿色钛、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种植等资源产业优势,吸引外商投资武定。支持县内企业入驻口岸,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或建设海外仓,力争新增外贸出口备案企业1户以上和利用外资总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十六)聚焦就业优先政策。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群体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加快建立跨区域、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支持企业和院校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才,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围绕绿色能源和制造、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能培训,按照《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申报“五城共建”重点县。主动融入昆楚协同、武定禄劝组团发展,全面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规划,主动融入昆明先行先试,积极承接昆明外溢产业转移。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安排的10亿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金支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县城路网完善、“两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七大聚人行动计划”,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推动城乡居民社保一体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八)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将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原则上适时将可分配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持续开展异地贷款、“商转公”等业务以及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等惠民措施,优化子女购买首套房提取父母公积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提取、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等政策,多渠道解决住房资金需求。落实好“认房不认贷”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大力发展康养旅居地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住房保障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定管理部等县级相关部门)
(二十九)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推进武定职中、武定一中科创楼、武定民中综合楼、近城小学教学楼、西和移民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等项目建设,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行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提质增效,持续推进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充分发挥嘉定区、云大附中、云师大附中、曲靖一中等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力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拓展深化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州人民医院帮扶,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提速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推进老年护理院建设、插甸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老年助餐运营扶持政策,分类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深入实施惠老阳光工程,巩固拓展农村养老“五小”工程(小食堂、小家政、小代办、小药箱、小热线),办好“一老一小”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强化督促问效和成果运用
(三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州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的奖补资金,并及时兑付到位。县财政局要强化保障省州奖补资金兑付,并加大力度筹措县级奖补资金,尽快兑现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激励资金,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和市场预期。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每季度要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十一)加大督查问效力度。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督查,县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推进情况列为经济运行指挥调度重要内容,确保稳进提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