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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作者:杨增品   来源:武定县水务局    点击:[]

2023年6月12日—28日,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楚雄州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18日对武定县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问题武定县认真研究落实整改,2024年1月底已整改完毕,现对武定县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67-26:2022年武定县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下降。与2021年相比,武定县石门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下降。高桥镇铁厂水库、环州乡石窝水库、猫街镇石板水库、白路镇平地水库、田心乡发块水库等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小石桥水库(武定县)水质为V类;

牵头单位:武定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持续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标识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落实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对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找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销号清零。

2.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多方争取资金实施水源地封闭治理工程和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源地的水量水质达标建设、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治理水平。

3.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反馈乡镇并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4.压实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水源水库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和全覆盖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多种执法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推广农业、养殖业科学技术,实行清洁种植、清洁养殖,减少化肥、农药实施用量,合理控制养殖业污水排放,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结合武定县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及周边非法排污、采砂、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堆放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库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标语、会议、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库区周边群众共同参与到水源地保护中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杜绝破坏水源地保护的一切活动。

反馈问题67-61:楚雄州武定县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

牵头单位:武定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集中式水源地保护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前对全州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2024年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2.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管。落实常态化水源地监管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隔离防护、环境问题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值班值守、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和全覆盖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多种执法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坚决杜绝毁林种地等破坏水源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全面压实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4.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管,定期进行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反馈问题67-66:武定县按要求划定16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后,日常保护管理不到位,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武定县部分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管理缺失,水源地划而不管。武定县高桥镇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武定县高桥镇饮用水水源地铁厂水库长约7公里的一级保护区围栏,被人为损坏的部位就达60余处。一级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频繁,管理人员对放牧、钓鱼、捕鱼、野炊、露营等行为视而不见。2022年铁厂水库水质较2021年相比由III类下降为IV类。

牵头单位:武定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情况:

1.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武定县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及时修复和加固保护区隔离设施。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铁厂水库、螃蟹箐水库保护区范围内人为损坏围栏修复。

2.规范库区管理,取缔螃蟹箐水库生态养鱼行为。2023年7月底前与承包人解除已签订的养鱼协议,拆除网箱,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酒糟及各类白色垃圾。

3.加强日常监管,采用“人防+技防”的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巡护检查,坚决杜绝垂钓、露营、野炊行为。

4.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水源地值班值守、日常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标语、会议、宣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库区周边群众共同参与到水源地保护中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杜绝破坏水源地保护地一切活动。


下一条:关于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武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即将饱和(还剩3.6万m³),届时将不能再接收垃圾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场填埋,渗滤液收集池液位高,每天的处理量仅为20立方米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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