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武定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全县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抽查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州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抽查,切实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全县质量水平。
二、抽查对象和产品范围
( 一 ) 对生产领域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 二 ) 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农资、成品油、建筑用钢筋、水泥、车用尿素、塑料购物袋、烟花爆竹、校服、燃气具和陶瓷砖等开展监督抽查。
( 三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品种、批次、完成时限、安排见《武定县2023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表》( 附件 1 ) 。
三、组织实施
武定县2023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股负责统一组织,其中部分由各监管所负责实施。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按照合法就近就便的原则,委托具备相应产品品种及相应检验项目、检验资质、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承担。样品的抽样、检验和判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执行的合法有效产品标准进行,没有明示执行合法有效产品标准的按照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对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中发现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由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依法进行查处、移送,并由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整改复查等后续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组织。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坚持州、县监督抽查计划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密切配合,按时完成监督抽查,不断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对本地生产领域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未纳入州级和县级《计划表》的全部纳入本地区计划进行抽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万人批次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人均经费投入情况将继续列入2023年州对县质量工作考核内容,要高度重视,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和《计划表》确定的抽查品种、对象、批次、完成时限等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对因企业停产、重复抽查等原因未能抽到样品的,要说明原因并予以书面记录。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文件要求开展监督抽查,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抽查对象和产品品种;二是不得重复抽查,在上级抽查合格后6个月以内不得对同一对象同种产品再行抽查;三是严禁向抽查对象收取检验费等任何费用;四是认真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接收抽查对象的吃请或收受礼金礼品,不得事先通知抽查对象,杜绝监督抽查工作的乱作为和不作为;五是监督抽查情况按规定公开。
(四)报送工作信息。各所要认真如实填《武定县2023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报表》( 附件2 ),并上报监督抽查工作情况。《报表》和监督抽查工作情况应分别于4月9日、7月9日、10月9日、12月9日前报送至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质量监管股。联系人:李学俊,联系电话:15987879013。
附件:1.武定县2023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
2.武定县2023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报表
附件1
2023年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抽查类别
抽查产品
组织
单位
抽查时间
抽查对象
抽样环节
执行单位
合计批次
建筑建材
建筑用砌墙砖
县市场监管局
2-3季度
生产企业
生产
狮山所2批次、高桥所1批次、发窝所1批、猫街所1批
共计5个批次
水泥
县市场监管局
2-3季度
生产企业
生产
狮山所2个批次
共计2个批次
建筑用钢筋
县市场监管局
2-3季度
销售企业
流通
狮山所5批次、
共计5个批次
车用成品油
车用成品油
县市场监管局
3-4季度
销售企业
流通
狮山所3批次、插甸所2批次、猫街所1批次
共计6个批次
电器(电线电缆)
电线、电缆
县市场监管局
1-4季度
销售
流通
行政执法大队不少于2批次
共计2个批次
农资
化肥
县市场监管局
2-3季度
销售
流通
狮山所4个批次、高桥所2个批次、猫街所2个批次、田心所2个批次
共计10个批次
其他
根据专项整治安排或本地实际,确定其他抽检产品品种
市场监管局
按照实际时间
销售
流通
各监管所随机抽样
20个批次
合计
50个批次
附件2:
武定县2023年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截止日期:
序号
被抽查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
规格型号
抽查日期
抽查批次
抽查单位
检验机构
检验结果
不合格
项目
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