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引领,逐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狮山镇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形式、新方法,依托法治宣传文化阵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武定县乌龙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以“法在心中、矫心正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沉浸式”学法。
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通报近期社区矫正的监管情况,明确此次法治教育活动内容并强调纪律要求,增强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
乌龙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武定”为主题,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一看二讲三交流”的方式组织整场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一看”是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有序参观学习宪法宣誓广场、领导人法治论述、民法典图文详解和刑事法律知识等法治景观,使其身临其境接受法治文化和法治思想的熏陶、浸润和启迪;“二讲”是对园内的“法治典故”“法言法语”“名言警句”逐一进行讲解,阐释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警醒社区矫正对象应该珍惜当下的“自由”。讲解中着重以“小明的一生”故事脉络为主线,现场解答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关于如何分家析产、哪些属于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何争取抚养权和探视权等法律问题,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要知法学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鼓韵长廊”的“书到用时方恨少、法到用时不嫌多”的警示语处,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重申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自身约束力,走好人生每一步;“三交流”是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放下思想包袱,珍惜缓刑的机会,严格服从司法所监管,努力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乌龙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是武定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家门口”的法治文化阵地,创新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方式、进一步丰富集中教育载体,提升社区矫正质效的又一新举措。不仅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明辨是非、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更让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的”听讲座变成“主动的”去宣讲,实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治宣传者的“蜕变”。对社区矫正对象来说,此次活动不仅是防止二次犯罪的“预防针”,更是帮助他们树立法治思想、重新回归社会的“正骨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