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20日发布的《关于搬迁野生菌交易市场的通告》(〔2022〕—178号),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菌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北综合批发零售市场内为规划批准设置的云南武定野生菌交易市场,其他区域或路段不再设置野生菌交易市场。
二、在其他区域或路段从事野生菌交易的经营户,于2024年6月24日前自行搬迁至城北综合批发零售市场内的云南武定野生菌交易市场。
三、县城内按照划行归市场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野生菌等产品销售。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由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将对无证无照、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4年6月25日起实施。请广大经营户及群众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