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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

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作者:校安办   来源: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点击:[]

一、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

2021-2025年,县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按省级要求,到2023年,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有效控制大校额现象;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教学和生活条件,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效保障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环境,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二)重点任务

全县2021-2025年规划校舍建设面积11237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3381平方米,生活用房7477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379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面积29020平方米。购置学生用床1230张、图书45000册、学生课桌椅6570套、计算机1334台、多媒体设备电子白板426套、校园安全设施设备30套。建设围墙360米、护坎(坡)3200立方米。

(三)绩效目标

深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学校41所,完成校舍建设1123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29020平方米、校园校舍其他配套设施建设360米和3200立方米。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布局;坚持“安全、节俭、够用、实用”的原则,优先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及生活条件;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积极探索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以教育信息化为引领,努力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于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推动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的稳步提升。细化2021-2025各年度项目实施,明确时效性,全面推进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效益最大化,得到武定人民群众的认可,发挥各级资金投入效应,全面促进武定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一)规划资金

我县2021-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规划资金8050万元。其中,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6431.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32.2万元,地(市)级财政资金13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54.2万元。

(二)年度安排

2021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已下达资金为1502万元。其中实施围墙、大门、挡墙、运动场等20个项目859.95万元;购置可升降学生课桌椅、LED大屏、学生用床、学生计算机、校园广播、多媒体教学设备等31个项目642.05万元。

2022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资金为1541万元。其中实施学生食堂、围墙2个项目1210.8万元;实施防冲撞系统、监控设备、人像识别系统等35个项目330.2万元。

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资金为1652万元。其中实施教学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综合楼5个项目1386万元;购置食堂设备、科学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体育器材、数学教学仪器等6个项目266万元。

2024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资金为1628万元。其中实施综合楼、人工草坪、硅PU篮球场、足球场、塑胶跑道等6个项目691.5万元;购置学生计算机、LED大屏、数字教育资源、信息化设备、音乐教学器材、卫生器械设备、美术教学器材等27个项目936.5万元。

2025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资金为1727万元。其中实施1个师生宿舍项目491.7万元;购置学生计算机、LED大屏、心理健康教育装备、智慧课堂资源、学生床架等40个项目1235.3万元。

三、预期效益

(一)办学指标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到2025年,全县通过实施41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后,办学条件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办学指标达到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一是在校学生数由2020年的27293名增加到2025年的31069名,寄宿生数由2020年的12938名增加到2025年的14767名,寄宿率由2020年的60%增加到2025年的61.7%。二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从2020年的5平方米增加到2025年的5.8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从2020年的13平方米增加到2025年的14.25平方米。三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从2020年的9平方米增加到2025年的10.5平方米。小学生均图书册数基年和完成年达25册、初中生均图书册数基年和完成年达36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标设备值完成年达2350元,学校联网数全覆盖,教育信息化“三通”应用学校全覆盖。

(二)办学效益明显

一是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受益学生31069名,覆盖全县11个乡镇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学生。二是实现城区学校扩容提质,有效化解大班额。三是补齐补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使长期保留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学校运动场、功能房不完善及网络信息设备设施缺乏等薄弱环节得到改善与提升,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实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助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四是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对义务教育阶段预期教学质量的满意度,办学社会效益明显增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顺利实施,成立分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定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项目规划各项工作。

(二)资金落实和管理

按照规划资金额度,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并严格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使用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不克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切实用好、管好专项资金,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严格执行项目规划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确保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落到实处,确保规划不走样、不变形。县发展和改革局应优先审批教育建设计划,县财政局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县级配套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县教育体育局要在相关部门的协同下认真抓好项目规划和建设各项工作。

(四)加强项目管理

规划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建设标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严禁随意变更、降低实施质量标准。所有工程实行“四制”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法定建设基本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加强全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把规划的每个项目实施好、建设好。

(五)严格评估验收

规划项目竣工后,县教育体育局要及时邀请县住建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职责部门进行规范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施工图片采集收存等工作,并邀请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估等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将规划项目实施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管范围,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年度,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建立定期监督检查机制,重点监督检查部门责任落实、规划执行、工程质量进展等情况,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全面落实,认真抓好我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各项工作。

(七)强化责任追究

规划项目建设存在建筑质量问题的,将严肃依法追究项目施工期间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组织实施不力导致项目建设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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