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实施意见》(楚教发[2020]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纪律的通知》(云教函[2020]68号)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两为主”入学政策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应读尽读。
城区一年级招生: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严格执行省州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实行县级统筹,属地管理,校区负责,按户籍地结合房产居住地划片招生,就近和相对就近入学,保障所有常住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招生对象为2022年3月底在城区幼儿园就读并已填报《城区年满6周岁儿童一人一案》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各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由各乡镇小学制定并于7月29日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于8月5日前向辖区内所有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开学前必须核实并确保辖区内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不再保留幼儿园学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8月30日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等证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体育局办理义务教育缓学审批手续。
七年级招生:城区初中招生严格执行省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按户籍地结合居住地、以居住地为主,由学生和家长自愿填报志愿,免试就近入学”的录取办法。各乡镇小学毕业生由乡镇小学在6月底前采集《小升初学籍档案》后整体移交到各乡镇初中就近入学。由各乡镇初中按学籍档案录取并于8月3日前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将学生纳入控辍保学管理。
随迁子女和县外转入学生办理入学
进城务工子女就读一年级、七年级的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城区务工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聘用合同、务工证明任意一种均可)、《武定县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申请表》于8月1日至8月15日前(节假日除外)自行联系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其中七年级进城务工子女还需到乡镇中学领取《2022年“小升初”学籍档案》,《武定县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申请表》必须盖齐小升初转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公章)。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报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审核,经审核后的材料分别交教育股、小升初转出学校、小升初转入学校各一份备案。
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准备初验证件(户口册、身份证、房产证、务工证明、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申请表、2022年“小升初”学籍档案1份(七年级专用))复印件各一式三份→自行联系新学校填写就学申请表并签章→到教体局登记相关信息→等待学校通知入学。
县外学校转入升学的还要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信息证明》1份。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辖区户籍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