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400391001001 |
标段名称: |
武定县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6 08:30 |
开标地点: |
武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277.7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投标人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16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