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9.4%,非食品烟酒价格指数99.9%,服务价格指数99.8%,扣除鲜菜鲜果价格指数99.4%,消费品价格指数99.2%。
从同比看,全县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持平,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个大类来看,呈现“五涨二降一平”态势,其中:衣着上涨5.4%,居住上涨0.3%,交通通信上涨4.5%,医疗保健上涨1.2%,其他用品及服务上涨6.9%,食品烟酒下降4.4%,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1.1%,教育文化和娱乐持平。
从累比看,全县居民消费价格累比下降0.1%;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个大类呈“三涨四降一平”的态势。衣着类上涨3.1%,交通通信类上涨1.6%,医疗保健上涨0.9%,其他用品及服务上涨6.6%,食品烟酒类下降1.5%,居住类下降1.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8%,教育文化娱乐类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