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有助于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提升业态,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也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容扩张和培育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全县企业数量实现倍增,结合市场主体办理“个转企”过程中遇到的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财务成本、会计核算三个问题,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县政务服务局全面做好“个转企”登记服务工作。一是要主动提供“个转企”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清单,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负责制;二是加强“个转企”业务知识培训指导,提升基层一线业务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打通服务和推动“个转企”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完善配套服务,指定专人提供帮办服务,做到及时受理审查,限时办结。
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指导工作。为解决“个转企”房屋安全鉴定难的问题,由县住建局对县内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筛查,组织符合条件的鉴定单位进行竞标,竞选2-3家鉴定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单位,并协议处理好鉴定评估时限、鉴定费用等相关问题。
三、县税务局负责做好“个转企”税务成本相关问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个转企”后的小微企业纳税申报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并定期做好市场主体纳税申报业务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办事大厅、网站等渠道,宣传解读“个转企”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
四、工商联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指导商会、行业协会集中成立财务公司协助“个转企”企业解决会计核算工作、财务成本等问题。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好“个转企”就业社保补贴优惠政策。对在“个转企”或个体工商户中的从业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做到“应享尽享”,支持市场主体节约社会保险成本。
六、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做好全县“个转企”统筹安排工作。一是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前、转中、转后的保障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个转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个转企”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办理转让、许可等相关业务提供便利。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支持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三是推进“三进市场主体”工作,实现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