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武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武府办明电〔2016〕62号)及《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办〔2016〕54号)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定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712350。
一、工作概述
2016年,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宏观调控、推进改革、管理投资、调节运行、依法治价、科技管理、粮食管理”等主要职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建立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内容涉及我局主要工作职能,包括十二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全县重大项目情况及发展改革系统政策法规等。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股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根据《条例》,我局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涉密。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等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6年,我局充分利用公开平台,依托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政务信息主要公开机构职能、政策规定、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价格监测、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安全生产、党建等工作动态等,信息更新连续、及时、准确及发布内容的规范、完整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形式
1.通过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
2.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办公室)查阅。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信息93条;在发改局权力运行四项制度公开栏主动公开部门职能职责及行政审批事项;在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发布重要事项公示11项、重点工作通报58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我们做了许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我局人员偏少,没有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兼职人员平时工作量大,导致发展和改革局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