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认真履行公益性职责,通过制定方案、翻译、熟悉播音稿等相关准备工作,于2023年11月26日初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双语音频录制工作。
双语音频逐条先用普通话后用苗语播音。普通话播音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教师李会莹完成;苗语播音由武定县香水中学苗族教师王美芬完成;音频录制度由梦工厂民族文化工作室龙江成完成。双语音频录制的目的是为了让重点地区苗族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宣传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深入人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双语播音音频将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查。审查通过后用U盘拷贝,交由重点地区学校利用校园广播面向学生和村民播放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