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武定县城市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通过公开听证,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城市公交车运营票价调整情况
(一)主城区公交线路:
(9、10、12、20、21、23、25路)票价由原执行票价1元/人次,调整票价为2元/人次。
(二)城郊公交线路:
8路 文化路—麦岔,原执行票价1元/人次,调整票价为2元/人次。
11路 文化路—赵家庄,原执行票价1元/人次,调整票价为2元/人次。
14路 九厂—贺铭,原执行票价1元/人次,调整票价为2元/人次。
15路 文化路—龙潭村,原执行票价1元/人次,调整票价为2元/人次。
1路 文化路—九厂街,原执行票价2元/人次,调整票价为3元/人次,其中,文化路至沙朗2元/人次,沙朗至九厂街1元/人次。
2路 文化路—古柏,原执行票价2元/人次,调整票价为3元/人次,其中,文化路至和尚庄坡头2元/人次,和尚庄坡头至古柏1元/人次。
3路 文化路—新村,原执行票价8元/人次,调整票价为10元/人次,其中,武定至九厂街3元/人次,九厂街至陈官村2元/人次,九厂街至滑坡村4元/人次,九厂街至新村7元/人次。
4路 文化路—贺铭,原执行票价3元/人次,调整票价为4元/人次。
5路 原县车队—椅子甸,原执行票价5元/人次,调整票价为8元/人次,其中,原县车队至杨柳河5元/人次,杨柳河至椅子甸3元/人次。
7路 原县车队—铺西,原执行票价3元/人次,调整票价为5元/人次。
13路 文化路—恕德,原执行票价3元/人次,调整票价为4元/人次。
18路 武康路口(北)—狮山村委会,原执行票价3元/人次,调整票价为5元/人次。
22路 文化路—吆鹰村委会,原执行票价5元/人次,调整票价为6元/人次。
二、公众参与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武定县交通运输局、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调研座谈书面征求召开听证会、网站公开发布等方式将《武定县城市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公交客运票价成本监审报告》公开,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研究,并采取修改完善《调整方案》移交相关部门和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办理等方式处理。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在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武定县城市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8条意见,经研究决定予以采纳。
1.建议要进一步优化线路、优化站点、优化服务、便捷出行上来满足人们更多需要。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优化线路、优化站点、优化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安全便捷出行。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武定县恒通公交有限公司前期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导致部分城市道路挖断、堵断的现象时有发生,优化的公交线路不能正常通行。下一步,交通运输行业部门将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协同相关部分进一步做好公交线路、站点优化工作,并督促公交客运企业优化运输服务,以确保市民安全便捷乘坐公交出行。
2.建议武定县恒通公交有限公司要加强员工管理,遵章守法,安全出行,培养公司员工良好的工作情操。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加强员工管理,强化员工培训、遵章守法是城市公交客运企业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公交客运服务的必然要求。
3.要做好公交票价调整的宣传工作。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做好公交客运票价调整宣传工作,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公交客运现状的需要,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公交客运面临的经营困难、公交客运票价调整的必要性,确保公交客运票价调整顺利进行。
4.要特别关注学生公交出行的安全,落实交通安全措施。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公交客运企业要始终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公交客运的追求目标,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学生公交出行的安全保障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公交客运企业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公交出行安全。
5.希望对部分特殊群体出行相应优惠政策。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按照相关规定,城市公交企业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将严格执行对持有“见义勇为”证件的见义勇为者和持有证件的“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的规定。
6.建议提升公交司机职业道德,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提升公交公司员工职业道德,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是提升公交客运服务质量和确保行车安全的需要,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将认真督促公交企业做好公司员工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建议票价调整后,进行明码标价。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1〕172号),武定县恒通公交有限公司在执行前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政策,将价格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时间、批准机关和文号以及监督、受理投诉电话号码等内容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督促客运企业按照调整后的票价运营,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8.建议公交公司要准点、准时发班。
该建议予以采纳。理由:公交公司准点、准时发班是确保市民便捷出行的需要。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许可的班次按时发班,确保市民便捷出行。
三、执行时间
2024年2月1日
附件:1.武定县城市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
2.武定县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票价调整汇总表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武定县城市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6〕580号)等规定,为缓解公交车亏损经营的局面,根据成本监审结果,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武定县交通运输局拟定了《武定县城市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武定县恒通公交有限公司是九点公开验证许可经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民营交通运输企业,承担着武定县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目前,在职员工103名,公交车77辆,其中,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42辆,传统燃油动力公交车35辆,许可运营线路24条。
二、城市公交车运价调整的必要性
武定城市公交车自2004年成立运营至今未曾调整票价。近年来,随着燃油、人员工资、维修、新能源车辆购车成本等费用不断增加,导致武定公交企业成本剧增,收入下降,难以维持正常经营服务。
一是用工成本在2004年约400元/月/人的基础上增加约10倍;
二是燃油成本在2004年3.15元/升基础上步入了8元/升时代;
三是报废更新购置新能源电动公交车,虽然不再使用燃油,但单车购车成本由10余万元/辆增至40余万元/辆;
四是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科技信息化等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费用的持续投入;
五是共享小黄车的不断投入,乘坐公交车出行人员不断减少,致使武定县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长期亏损,负债经营,严重影响公交企业人员稳定及社会稳定。
三、成本监审情况
昆明高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县公交运营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武定县公交客运三年平均客运总成本1101.29万元,三年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为2.70元/人次,具体客运线路相对应三年平均值如下:
1.县城内公交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636.59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48043.41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2.10元/人次。
2.九厂、古柏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259.11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61941.67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3.55元/人次。
3.贺铭、恕德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31.19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55933.33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4.16元/人次。
4.狮山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28.20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41016.67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5.20元/人次。
5.吆鹰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35.24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76212.66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6.18元/人次。
6.椅子甸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49.04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63455.56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8.46元/人次。
7.新村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48.33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61088.89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10.03元/人次。
8.铺西线路平均客运总成本13.60万元,平均单位车辆客运成本136000.00元/辆,平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5.06元/人次。
四、票价调整情况
见附件2。
五、对居民生活影响分析
居民可支配收入比较分析。2022年武定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0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19元,与2002年相比,经过20年的发展,居民收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拟调整价格水平看,拟调整的公交车票价为2.00元/人.次,较现行票价1.00元/人.次上涨1.00元,按学生每天出行三趟,每天增加3元钱,还不够打一次出租车,并且调整幅度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拟调整价格与人民群众整体收入水平相适应。对乘车人影响甚微,既能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接受,又能缓解企业经营困境。
附件:2
武定县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票价调整汇总表
序 号 |
线路 编号 |
线路 名称 |
里程(km) |
原票价 (元) |
调整后票价(元) |
运营 区域 |
备 注 |
1 |
9路 |
白凹公租房小区—香水明珠 |
7 |
1元/次 |
2元/次 |
主城区 |
7条 |
2 |
10路 |
狮山大道—下旧城 |
6.5 |
||||
3 |
12路 |
民族中学—永吉村公租房 |
5 |
||||
4 |
20路 |
武定顺安客运站—金沙社区 |
7.5 |
||||
5 |
21路 |
文化路—红土田安置小区 |
6 |
||||
6 |
23路 |
白凹公租房小区—金沙社区 |
6 |
||||
7 |
25路 |
武定顺安客运站—永吉村公租房小区 |
7 |
||||
8 |
8路 |
文化路—麦岔 |
7.5 |
1元/人次 |
2元/人次 |
城郊结合区域 |
4条 |
9 |
11路 |
文化路—赵家庄 |
4.3 |
||||
10 |
14路 |
九厂—贺铭 |
4.8 |
||||
11 |
15路 |
文化路—龙潭村 |
6 |
||||
12 |
1路 |
文化路—九厂街 |
10 |
2元/人次 |
3元/人次 |
城郊结合区域 |
2条。实行分段收费,其中1路文化路至沙朗2元/人次,沙朗至九厂街1元/人次;2路文化路至和尚庄坡头2元/人次,和尚庄坡头至古柏1元/人次。 |
13 |
2路 |
文化路—古柏 |
12 |
||||
14 |
3路 |
文化路—新村 |
26 |
8元/人次 |
10元/人次 |
城郊结 合区域 |
7条。其中3路分段收费情况:武定至九厂街3元/人次,九厂街至陈官村2元/人次,九厂街至滑坡4元/人次,九厂街至新村7元人次。5路分段收费情况:武定县城至杨柳河5元/人次,杨柳河至椅子甸3元/人次。22路分段收费情况:文化路至和尚庄坡头2元/人次,和尚庄坡头至古柏1元/人次,古柏至吆鹰村委会3元/人次。7路为新增许可线路,票价为5元/人次。 |
15 |
4路 |
文化路—贺铭 |
11 |
3元/人次 |
4元/人次 |
||
16 |
5路 |
县车队—椅子甸 |
18 |
5元/人次 |
8元/次 |
||
17 |
7路 |
县车队—铺西 |
13 |
3元/人次 |
5元/次 |
||
18 |
13路 |
文化路—恕德 |
8.8 |
3元/人次 |
4元/人次 |
||
19 |
18路 |
武康路口(北)—狮山村委会 |
12 |
3元/人次 |
5元/人次 |
||
20 |
22路 |
文化路—夭鹰村委会 |
17 |
5元/人次 |
6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