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公开验证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民政局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业务手册

日期:2018年07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武定县行政区划内建设经营性公墓初审。

二、办理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年第628号)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4号)第六条:公益性公墓由县级民政部门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所属的殡葬事业单位建立。

三、办理机关

经营性公墓报武定县民政局初审,楚雄州民政局审核,云南省民政厅审批。

四、审批条件

(一)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民政部门逐级报省民政部门批准。建墓单位在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盖公墓的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3.建设、土地或者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

4.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5.其他有关材料。

(二)公墓应当建立在荒山或者不宜耕种的瘠地上。但是,下列范围内的荒山、瘠地不得建立公墓:

1.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2.水库、湖泊、河流附近;

3.铁路和国道、省道及其他干线公路两侧。

五、申请材料

表1建设经营性公墓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1

建盖公墓的申请报告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

2

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

3

建设、土地,或者林业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

4

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

5

其他有关材料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

六、审批证件

经批准建立的经营性公墓,发给《公墓经营许可证》。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经营性公墓建设申请可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

八、审批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十、中介服务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对经营性公墓实行年度检验,具体办法由省民政部门规定。

十二、资质资格

十三、审批流程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八条: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四)其他有关材料。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一)咨询途径

本行政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窗口咨询、电话咨询两种咨询途径。

(二)咨询工作程序

1.窗口咨询

地址:武定县民政局303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咨询

武定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878-8715096

3.网上咨询

(三)反馈时限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四)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武定县民政局303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

武定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878-8715096

3.网上进程查询

十五、监督检查

窗口投诉:武定县民政局303室,电话号码:0878-8715096,地址:武定县文化路中段;

电话投诉:0878-8712044。

网上投诉:[email protected]

信函投诉:武定县纪检监察室,通信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邮政编码:651600;

上一条:武定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下一条: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指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