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要求,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27号)、《武定县农业农村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内跨州(市)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武农字〔2024〕16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武定县符合享受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的凤继春等10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8-8835996。
附件:2024年武定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名单(第四批)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武定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省内跨州(市)务工 “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名单(第四批) |
编制单位: 武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编制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单位:元 |
序号 |
姓名 |
补贴金额 (元) |
所属乡镇 |
1 |
凤继春 |
500.00 |
高桥镇 |
2 |
张权武 |
500.00 |
高桥镇 |
3 |
胡跃学 |
500.00 |
高桥镇 |
4 |
包锦珍 |
500.00 |
高桥镇 |
5 |
凤桂仙 |
500.00 |
高桥镇 |
6 |
李玉明 |
500.00 |
高桥镇 |
7 |
胡加龙 |
500.00 |
高桥镇 |
8 |
凤建辉 |
500.00 |
高桥镇 |
9 |
胡跃能 |
500.00 |
高桥镇 |
10 |
胡海龙 |
500.00 |
高桥镇 |
合计:10人 |
合计金额:5000.00元 |
经办人:辛龙辉 审核人: 娄宇静 负责人: 陈文宏 分管领导:许云寿 |